通知公告
当前位置: 首页>>新闻动态>>通知公告>>正文
  • 关于学院2022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及拟接收学生计划表的公示
    2022-12-03 10:47  

    学院2022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


    为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,激发学习兴趣,依据《学院普通本(专)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豫工院教[2017]160号)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针对2022级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,通知如下。

    一、指导思想

    1.转专业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尊重学生志向和爱好,更好地发挥学生个性和专长,因材施教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。

    2.转专业工作遵循“促进学生发展、遵循教育公平、执行国家政策、合理配备资源、规范操作程序”的原则。

    二、组织领导

    1.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转专业工作方案的制定、转专业工作的整体协调等。

    组长:高稳 张晓静

    副组长:赵同林 王红丽 王辉 夏增强

    成员:王晨辉 牛丽军 刘春红 彭宇珂 张宇 李跃凯 吴冬梅

    2.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细则的制定,接受学生政策咨询,审核转出与转入学生资格,做好转入学生的学分认定和课程补修等。

    三、转专业要求

    1.申请转专业者需思想品质优良,身心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,且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    1)确有相应兴趣、爱好及专长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经学校认定 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;

    2)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,经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并开具医疗诊断证明,不能在原专业学习,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;

    3)其他经学校认定应当转专业的。

    2.具有下列任一情况,不得转专业:

    1)未取得学籍,或已取得学籍但处于休学状态;

    2)跨学历层次或跨学制转专业的;

    3)艺术与文史(理工)跨科类互转的;

    4)专升本或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,国家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明确约定不调整专业者;

    5)其他无正当理由的。

    3.软件学院、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。

    4.转出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当年录取总数的20%。

    5.参军退伍学生,同等条件下学院可优先录取。本次转专业主要针对 2022 级学生,2021级学生申请转专业必须降级。

    四、可转入转出名额及转入专业

    1. 365英国上市网站官网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文件要求,综合考虑后决定,我院转出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当年录取总数的20%,转入学生比例为现有各专业学生人数的20%。凡具备转专业资格的学生,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转专业。

    2. 可转入专业如下:

    本科:英语、翻译

    五、考核方式及考核办法

    对拟转入本学院的学生进行考核,考核方式采取面试方式,申请转入学生人数超过20%接收计划时,采取面试或笔试+面试的方式。

    六、工作程序

    1.11 月 28 日——30 日,各学院将转专业工作方案及拟接收学生计划 表(附件 1)电子版、经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版发送学籍科邮箱(gcxyxjk@163.com)审核备案。原则上 2022 年正常招生的本专科专业均需接收转专业学生,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接收转专业学生的,需注明原 因。

      2.12 月 1 日,教务处对各学院备案的转专业工作方案进行审核,审 核后于 12 月 2 日通知学院将工作方案在学院网站挂出,面向全校公布。

    3.12 月 2 日——5 日,学生填写《学院转专业申请表》(附 件 2),签字确认后交2022级辅导员汇总后报学院审核,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。学生不在校的可提交电子版。

    4.12 月 6 日——8 日,各学院公示资格审核通过学生名单,公示期不少于三天。

    5.12 月 9 日,以学院为单位,提交《学院参加转专业考核 学生统计表》(附件 3)电子版及签署意见后的《学院转专业申请表》扫描版。教务处分类汇总完毕后,向各转入学院发送拟转入学生《学院转专业申请表》。

    6.拟转入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复核,并于 12 月 15 日前组织 转专业考核工作。

    7.12 月 16 日,各学院将《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统计表》 (附件 4)电子版及签署意见后的《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扫描版报教务处学籍科。

    8.教务处审核、公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,公示期不少于三天。公 示无异议后,报送主管校长审批。

    9.取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持学生证和转专业报到单,在报到通知 3 天内办理转出、转入手续(报到单由教务处统一打印并集中发放,发放时间另行通知)。转入学院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转入学生的课程认定或补修。

    、其他

    1.公示期内,如学生放弃转专业资格,须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, 学生所在学院和拟转入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,报教务处备案。

    2.学生被批准转专业后,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新专业报到,不得以任 何理由申请转回原专业。在报到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,或经查实学生申请转专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,取消转专业资格。

    3.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。拟申请转专业学生务必 提前对申请转入专业进行充分了解,并结合自身情况,慎重考虑,做好评估,避免出现盲目跟风现象。

    4.同校区转专业学生原则上不调整宿舍,跨校区学生由转入学院联系 宿管科进行宿舍调整



    365英国上市网站官网

    2022年11月29日









    关闭窗口
Baidu
sogou